2022
七月

10

2309

【问问神父】233|既然一夫多妻不是上天的法律,那为何圣祖们......

1231231

问题:在旧约人物中,有一些人是一夫多妻的,例如:圣祖亚巴郎、雅各伯,达味圣王,撒罗满王,等等。一夫多妻是犯罪吗?天主为什么允许他们一夫多妻而不允许现代的人一夫多妻呢?难道天主对每个时代的人要求不一样吗?

方济神父:

我们不否认 “一夫多妻制”与起初天主造人时所制定的相违背。“天主于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创1:27)男女受造时,性别不同,这种性别的目的,在于使人传生繁殖。《创世纪》上又接着记载说:“上主天主说:‘人单独不好,我要给他造个与他相称的助手。’”(创2:18)这一句圣经就说明了男女夫妻二人之间的关系:女人是男人的助手,因为‘人单独不好’,所以天主才给男人造了一个女人作‘相称的助手’。圣经上在这里就已经强有力地暗示了人类理想的婚姻制度就是“一夫一妻制”。“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创2:24)夫妻‘二人成为一体’是造物主上智的安排和规定。

那说到圣经当中的“一夫多妻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当时的社会环境。

古时的婚姻制度

旧约全书的写成大约是在公元前1300年左右,而亚巴郎的生活时代远远早于这个时期,至少要在3000年以上。这就说明,亚巴郎时代还没有圣经经卷,更没有成文的伦理规范。所以,亚巴郎没有见过旧约,更没有读过新约。那个时代的人们的伦理是靠着对唯一真神的信仰、自然律和良心的感悟,另外还有他们本族的传统文化来生活。古代东方的各个民族除了巴比伦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外,其他各民族大都是“一夫多妻制”。以色列子民在历史的演变中,实际上所走的是“一夫多妻制”的道路,而且这样的实例在福音的记载中可以说是很多。

在亚巴郎所生活的时代,希伯来人就有一个古老的传统。夫妻二人中,妻子在不能生育的情况下,为了后裔的问题,允许丈夫和他的一个女仆同居以便得到儿子。“亚巴郎的妻子撒辣依,没有给他(亚巴郎)生孩子,她有个埃及婢女,名叫哈加尔。撒辣依就对亚巴郎说:‘请看,上主既使我不能生育,你可去亲近我的婢女,或许我能由她得到孩子。’亚巴郎就听了撒辣依的话。”(创16:1-2)这个女仆哈加尔与主人亚巴郎的关系也不是姘居(pin1 非夫妻关系而同居)的关系,她的儿子也不能被看作如同主人的正式儿子。圣经在这里是为了向我们表述,亚巴郎当初的行为在同时代的人们眼中是合理的。

“一夫多妻”的其他原因

那出现一夫多妻的现象,除了妻子不能生育或重病之外,允许丈夫为了繁衍后代而娶妾生子,还有其他可能的原因。

1.战争造成男性稀少,男女比例不平衡。还有一种风俗就是在战争时期,胜利的一方将俘虏的敌人的妻女作为战利品,占为己有。(民21:19)

2.娶兄弟的妻子,为兄弟留后代。这样的目的是为了使某些人,尤其是寡妇得到保护和照顾,并让离世亲友的名字,不会在宗族中除名。犹大让次子敖难娶已过世但无后代的长兄的妻子塔玛尔为妻,希望借此给长子留有后人。(创38:6-11)

3. 在婚姻上被欺骗或被强迫,或为了获得宠幸。雅各伯原本并没有想要娶两个妻子的意图。他只想娶辣黑耳。但拉班欺骗了他,以长女肋阿代替了辣黑耳。当雅各伯发觉时,已经晚了,只好再以工作七年的代价来换取辣黑耳为妻。后来雅各伯纳妾也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因为两个妻子为争夺丈夫的宠幸而造成的。这就出现了“一个丈夫有两个妻两个妾”的现象。

4.君王多妻。以色列的君王多妻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效法当时其他国家的行为(撒上8:5,19-20),为了传宗接代,为了选王位继承人时有多样选择,为了外交结盟等。有时,君王拥有多名妻妾也是权力、财富和影响力的象征,当然也不排除他们自私的欲望。”他(撒罗满)有七百个各地公主为妻妾,另外还有三百妃子。“(列上11:3)这样的说法无疑是言过其实的民间夸张说法。

多妻制度的危害

“一夫多妻制”有很多危害,其中很明显的就是造成家庭内部的纷争。原来是婢女的哈加尔在怀孕后就轻视主母撒辣依,家庭就出现争吵(创16:4-6)。撒辣依在依撒格出生后就赶走了哈加尔。雅各伯的孩子们彼此之间不和、嫉妒。哥哥们把小兄弟若瑟卖到埃及。达味王的妻妾多,所生的孩子也多。达味的长子阿默农奸污了异母妹妹塔玛。塔玛的直系兄长阿贝沙隆后来杀害阿默农并逃亡。撒罗满王没有听从上主的声音而娶了外族的女子。到老年时,他的心被迷惑,崇拜了邪神,最终导致国家分裂,等等。

逐步的完善与圣洁

其实,当我们仔细读圣经时会发现,在圣经里,“一夫多妻制”一直被视为人性的堕落及风俗伦理的败坏所致。这种制度是当时古代以色列人居住的世界里普遍存在的一种现像。由于当时的社会环境是这样的,所以如果立即使整个以色列民族完全地放弃这样的一种习俗也是不可能的。但同时,天主也派遣使者引导以色列子民逐步地走向圣洁。天主的代言人——先知们——从来没有一个人,有两个或多个妻子,而且他们也常常谴责这种制度,把它比作多神的敬礼和偶像崇拜。“梅瑟法律”在颁布之后,也建立了一些规则,来减少如此的行为,来端正并控制以色列子民的行为。这样使一些能真正读且理解法律的人能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比如禁止一男子同时娶姐妹二人(肋18:18),劝诫君王不可有许多妻妾,免得他的心迷于邪途(申17:17)。尤其在智慧书上,圣经作者对“一夫一妻制”的理想婚姻在多处大加赞赏。(箴5:15-20;12:4;18:22;19:14;31:10-31)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夫多妻”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在以色列子民充军之后已大为少见,到了耶稣时代,可以说已经几乎绝迹。

“一夫一妻制” 始终是上天不变的法律

 “天主在古时,曾多次并以多种方式,借着先知对我们的祖先说过话;但在这末期内,他借着自己的儿子对我们的祖先说了话。”(希1:1)天主的启示在耶稣身上达致完全。“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玛5:17)祂的到来给人们显示什么才是天父真正愿意的。耶稣很重视婚姻,并以与人同乐的心情参加了加纳的婚宴。(若2:1-10)

当法利塞人引用“梅瑟法律”来刁难祂时,耶稣以言论郑重地强调了婚姻的神圣及不可拆散性,并指出过去历史上休妻的实例是出于人的心硬。按天主圣意的理想婚姻,却不是如此(创1:27;2:24)。耶稣还教训人凡是另娶他女为妻的人是犯奸淫,娶被休者为妻的也是犯奸淫。(玛19:3-9;谷10:6-8)不仅如此,耶稣更是将婚姻的伦理提升到非常高的地位——圣事的层次——即日后教会所说的“婚姻圣事”。 (弗5:21-33)

“一夫一妻制”是天主在创造人类时制定下来的理想的婚姻制度。虽然天主允许“一夫多妻制”在古时存在,但这并意味着这样的制度是正确的。当我们看圣经中古圣祖的故事时,要看到天主并不赞同错误和罪过。天主对圣祖们的降福也不能看作是祂支持圣祖的行为,而是祂忍耐于人类的不足。而且,天主用祂的无限上智在人类的各种境遇中实施祂的救援计划。根据人类的限度,天主一直忍耐地一步一步地引导全人类认识真理,走向完善和圣洁。天主的启示在圣子耶稣身上达致完全,将婚姻提升到圣事的地位。那今天,我们不仅有圣经,还有圣教会的指引,更当完善地度伦理生活,而不应该再有亚巴郎一样的行为。

评论

请你先登录再进行评论。